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目前,北京市超六成學校的體育設施不能依法向社會公眾開放。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全民健身相關法規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中指出全民健身相關法規落實過程中的困難,《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適時修訂。
  37.1%中小學開放體育設施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康林介紹,今年3月份,市人大常委會成立執法檢查組,對北京市貫徹實施國務院《全民健身條例》、《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條例》的情況開展執法監察。
  執法檢查組在工作中發現,目前,北京市存在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少建、漏建等現象,分佈面廣、最方便居民就近運動的學校體育設施開放情況不樂觀。
  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北京市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中小學有635所,占全部1700餘所中小學的37.1%、比前幾年有所下降。而且,不少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也只是偶爾借給鄰近單位活動使用,真正每天定時向公眾開放的並不多。而根據相關規定,學校應當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公辦學校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
  據瞭解,為了推動開放,市政府曾在2007年下發相關文件,但由於安全措施、經費補貼和組織管理不到位等因素、致使一些原本開放的學校感到沒有保障,又關上了大門。
  擬由第三方運營學校體育設施
  孫康林在作報告時表示,去年,常委會主任會議已經通過《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修訂立項,相關部門要根據立項意見,結合本次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抓緊做好調研起草工作。
  在修訂《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時,擬對居住區體育設施進行公益性運營,由政府出資對學校的健身區和教學區改造“分隔”,確保對外開放;探索由第三方負責管理運營學校體育設施,解決校園運動傷害的主體責任、賠償機制。
  在修訂內容上,要規範政府在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的保障責任和保障範圍。細化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制度,明確開放條件、範圍和形式,規範好政府、社會、學校等主體的權利義務。
  ■ 體驗
  上榜“開放名單” 學校仍說“不”
  記者發現,部分被體育局列入對外開放體育設施名單的學校,仍表示不能隨意對外開放。
  市民孫先生是小區的體育活躍分子,近日,業主們想組織一場親子運動會,但聯繫場地可難住了孫先生。
  在北京市體育局網站,公佈了16區縣對外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名單,其中就有孫先生所在的小區附近的雙橋中學。但當孫先生打電話過去聯繫場地時,學校工作人員卻說,學校操場很小,只有200米跑道的塑膠操場,不能對外開放。
  “你們學校在體育局公佈的學校開放名單中啊?”孫先生追問。“是教委不允許,體育局說的不算,教委才是我們上級領導,不開放當然有安全等綜合考慮。”對方直言不諱。
  孫先生遇到的問題並非個例。昨日,記者從體育局網站公佈的名單中隨機選取東城、西城、朝陽區的8家中小學,電話詢問的結果均是不能隨意對外開放,可以開放的學校也只限於和社會團體或者社區合作。
  對於不開放的理由,校方的說法各有不同,有的學校表示設施不夠開放條件,有的學校則坦言,操場對外開放帶來的那點經濟收入還不夠設備維護和人員開支。“出了危險學校也得擔責,打官司誰受得了?”一位中學分管體育設施的副校長說。
  人大執法檢查組調研時也瞭解到一個案例。丰台一所中學曾經對外開放,居民最多的時候能達到三四百人,但是居民進去有的遛狗,有的亂扔垃圾,健身器材常被損壞,有的人甚至在上課的時間跳牆進去打籃球,並與學生出現過為搶占場地打架的事情,迫使學校不得不關上門。
  ■ 案例
  ●史家小學朝陽門校區
  錯時開放 承接社區團體活動
  出於對學生安全、維護資金的考慮,一些中小學校不願開放體育設施,不過也有一些學校的開放方式值得借鑒。
  史家小學朝陽門校區的體育配套設施開放已經有9個年頭,主管體育衛生工作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校早在2005年朝陽門校區建校時,就已與社區街道辦合作,面向社區開放體育場館。而開放的首要基礎是要和學生正常上課分開,不能影響學校正常的秩序。
  他介紹,學校正常放學時間是3點半,到6點校園內基本沒有走讀學生,而住宿生所處區域也與體育館所隔離開,所以不會影響學生學習與休息。
  同樣是為了保證安全,史家小學的館所目前不向散客開放。他介紹,該校的體育館所區並非獨立於校園,均需由中門進入,所以承接有組織的社區居民活動,有利於維護校園安全。
  ●171中學
  晚間開放 場館收取少量費用
  東城區171中學的體育場館也是在2006年就已面向社會開放。171中學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校沒有寄宿學生,放學後晚上體育場館面向周邊居民開放。“東城區寸土寸金,周邊居民想運動也沒有地方可以去。”她說,將放學後閑置的體育場館開放給居民,也能充分利用資源。而在東城區和平里學區範圍內的學校,若需要171中學的體育場館舉辦活動,只需提前申請並登記,時間上不衝突即可使用。
  該校晚間開放時會收取一定費用,“籃球幾塊錢一小時。”她介紹,該校收費較為低廉,所有的收入都用於場館的維護。目前,該校的體育場館運營由學校體育組資深教師專職管理,並外聘了工作人員,“退休老教師居多。”該負責人表示,幾年運營下來,該校的體育場館已步入正軌。 新京報記者 郭超 黃潁
  全民健身現存問題
  社區健身場地明顯不夠
  據2009年對906個居住區調查,配有體育設備的小區僅占51.21%。另據2011年對124個社區抽樣調查,居民可使用的配套體育設施只有20個。
  青少年體質狀況不樂觀
  2012年、2013年北京中小學生視力不良檢出率和肥胖檢出率上升。在2013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賽中,北京超過1/2的初二年級男生和1/3的高二年級男生引體向上數為0。
  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率低
  全市向公眾開放的中小學有635所,占全部中小學37.1%。一些學校體育場館在節假日完全關閉,甚至對本校學生都不開放。還有些學校將體育館外包出租,學生健身也需購票。
  社會體育組織發展緩慢
  社會體育組織發展得不到政策和資金支持,數量和規模發展緩慢。目前北京等級註冊的體育團體占常住人口量1.5%,與發達國家差距懸殊。
  全民健身經費仍顯不足
  體育事業經費在分配結構上不盡合理,用於全民健身工作的比例偏低,社區的民間體育組織和體育指導員很難得到經費上的支持。
  《條例》修訂“亮點”
  1 居住區體育設施公益性運營
  針對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建設、管理、使用的問題,條例明確各級政府是投資、建設主體,建成後統一由區縣政府持有,由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負責或委托第三方專業體育服務公司負責公益性運營。
  2 學校教學區健身區分開
  由政府出資通過改造區分教學區域和健身區域,探索由第三方負責管理運營學校體育設施的路徑,解決校園運動傷害的主體責任、賠償機制。
  3 體育類社會組織降登記門檻
  將原來關於“體育類社會團體、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規定細化,降低註冊登記條件,加大政府購買社會團體組織公共服務的力度。  (原標題:學校體育設施超六成未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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