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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報室內裝潢記者 孫立梅 報道 晚報製圖 鄔思蓓
  由於2011年底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家暴事件,家庭暴力在國人的概念中,基本完成了從“家務事”到“社會事”的轉變。每年的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本周末,第一屆中國白絲帶志願者年會在北京舉行。中國白絲帶志願者網絡,源於2010年11月成立的“白絲帶反對性別暴力男性公益熱線”(熱線號碼:4000 11seo0 391,熱線郵箱:ISGS-BJFU@163.com),該熱線的志願者主要為男性,免費為具有暴力傾向和暴力行為的人提供改變行為的輔導,併為受暴力傷害者提供咨詢服務。
  據網絡負責人、北京林業大學性與性別ARMANI研究所所長方剛博士介紹,截止2013年10月底,白絲帶熱線在過去一年中總計接聽電話400多次,完成有效的熱線咨詢100多個案,其中既包括在家庭中施暴的男性,也包括受暴的女性,及少數施暴的女性。而與受傳統“男子漢”形象影響而產生的男性暴力相比,女性暴力的情況更為複雜,更為微妙。
  【案例一】
  妻子施暴,丈夫澎湖民宿求助於熱線
  “她對我的肢体暴力,比如拿指甲撓我,把我皮膚抓破。她拿棍子、水支票貼現果刀對我揮動,輪起凳子要砸我,這類情況都有過。
  她對我的精神暴力,如會威脅離婚,威脅對孩子不好,如‘殺了你’、‘把孩子也殺了’、‘抱孩子跳樓’,等等。但我知道她不會,她只是一種威脅。 ”
  這是一位40歲左右的丈夫,他在來電時表示妻子對自己進行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與此同時,他也懷疑自己對妻子進行了精神暴力。
  他告訴接聽熱線的志願者,與妻子的每次爭吵,都是因為家庭瑣事引起的,沒有任何原則問題,“她屬於點火就著的性格,也不冷靜,有時就願意說極端的話”;而他自己,“不是那種暴怒的人,不會激動時不講理,她和我激動的時候,我也儘量不說刺激她的話。但我也有情緒,也難免說出的某種話,在她聽起來是刺激她的,但我從來不會故意刺激她。我覺得我的話,和她的極端的話還是不屬於一個性質的”。
  來電者認為自己的妻子並不看重經濟,“我感覺她對於誰花錢無所謂,她其實是希望我對她溫柔、呵護、嬌、寵。她總希望達到這種狀態,如果這個滿足不了,她就心情不好,找茬,吵架。比如有什麼事,她總需要別人幫她解決,心理上給她安慰,她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人。 ”
  “刻意不給她”引發的問題
  來電者形容妻子“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人”時,志願者進一步問:“您覺得給妻子的關愛夠嗎? ”來電者說:“我覺得以她的標準不夠,但以普通人的標準也差不多。我覺得人應該自己安慰自己,能夠承受,不應該總讓別人慣著。所以有時我會刻意不給她。 ”
  “刻意不給她”的描述,引起了志願者的警覺,因為在許多時候,伴侶之間刻意不給對方情感滿足,也算是一種精神暴力。所以志願者與來電者討論:刻意不給妻子安慰是什麼意思?來電者回答:“比如遇到什麼事,不開心了,我就說:你自己提高承受能力,這也不是什麼大事。我想讓她多成長一些。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我也不太喜歡花言巧語、安慰鼓勵這些事。我自己就是不需要別人安慰的人。每次她都說我不夠愛她,對她關心少。 ”
  志願者同來電者討論:“您是否想過,您不和她交流,在她需要安慰的時候不安慰她,她都會感覺是非常大的傷害。當她渴望表達一種心情,渴望交流,你卻拒絕時,她可能會視之為漠視。她在外面有創傷挫折,回到家想和您說,並不一定是真的受不了,而是想和家人分擔內心的感受? ”
  志願者進一步引導:“當她需要關懷時,您刻意不給她,她因此覺得情感受傷,這種‘刻意不給她’,是不是也和精神暴力的後果一樣呢?因為精神受傷的感覺,其實只是每個人自己的內在體驗。 ”來電者對志願者的話,最後表示認同。
  拒絕關愛,也是一種精神暴力
  男性拒絕交流,這是親密關係中的一種常見現象。方剛分析說:“在支配性男性氣質建構下,男人沉默寡言,任何事都自己在內心消化,並認為這才是男子漢的象徵。他們中一些人也用同樣的標準要求伴侶,如果女性伴侶渴望交流,一些男人視之為絮叨,更不會理解伴侶的一些絮叨,一些渴望安慰的要求,是情感的需要。 ”
  在這一妻子施暴的個案中,丈夫後來認識到,“我們的關係,無論打也好,和也好,都是由我決定的。我可以決定不打,或幾句話就打起來。讓她滿意,我也可以。所以我也是有責任的。和她的情感交流少,關心她還是少”。
  總體而言,志願者認為這位來電者是一個有自我覺察能力、能夠自我覺悟和成長的男人,所以建議他多承擔家庭的經濟責任,多關心妻子,嘗試交流與親密。此外,志願者也建議這位丈夫,同妻子坦然討論家庭暴力的問題,幫助妻子也覺悟到,任何時候不應該以暴力作為解決雙方矛盾的手段,更不應該幻想暴力可以換來更多的關懷與愛,相反,暴力一定會導致關懷和愛更加遠去。幫助妻子認識到,她現在所實施的肢体暴力與精神暴力的性質,特別是那些威脅性的語言本身就是一種暴力,而這一點常常被人們所忽視。
  【案例2】
  為了孩子,該不該離婚?
  “剛結婚前半年還比較好,記不起怎麼開始第一次家暴。一開始,砸家裡的小東西,後來就打我,剛生孩子後打架,他還曾經半個月離家。現在是什麼都砸。
  他可能自己也意識到了,近幾年的時間沒打我,但是,還是砸東西。只要一吵架,他就拿起凳子亂砸。手邊的東西,只要是能碰到的,他都會砸。砸桌子、電視,家裡的所有東西,都會砸。 ”
  這是一對已有17年婚齡的中年夫妻。妻子告訴熱線志願者,在生孩子之前,雖然也有過暴力,但並不是很明顯。有了孩子之後,扶養孩子事情多,矛盾比較大,這時家庭暴力增多。每次吵架,丈夫都說是因為妻子“喊”他,他總說:“你不要刺激我,你刺激我,我照砸不誤。 ”
  這位妻子坦誠,她從小失去爸爸,所以想讓孩子有爸爸,這是她一直忍受下來的原因。平時丈夫比較關心孩子,也會輔導作業,但開始打的時候,就完全不管孩子是否在旁邊了。 “我和他說,孩子已經大了,當著孩子的面不要砸東西。但他不聽。他昨天還砸了東西,還威脅我說:以後再吵架,照砸不誤。孩子小的時候,會給爸爸下跪,說:爸爸,不要打了。
  現在有時候,爸爸再砸東西,孩子會出來說:爸爸你怎麼了?我就讓孩子回到自己房間去,說和你沒關係。孩子有時會勸我:不要惹爸爸生氣。 ”
  現在她的忍耐到了極限,而丈夫的態度是堅持不離婚。平時夫妻兩人很少交流,丈夫在家很少說話,大部分時間都是自己獃著。
  家庭暴力本質上是“權力關係”
  首先,這位妻子認為,生了孩子後,“扶養孩子事情多”成為矛盾和暴力增多的原因,這樣的認識是錯誤的。因為家庭暴力本質上是一種權力關係,即施暴者試圖控制受暴者。可見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之下,為施暴者開脫的思維方式已經深入人心。施暴者也通常會將責任推給受暴者,像該案例中的丈夫聲稱妻子“喊”、“刺激”了他,而沒有認識到自己的控制欲才是施暴的真正原因。
  在家庭暴力開始之初,如果認真對待,不輕易放過,有可能極大地阻止暴力的持續。原諒、寬容,使施暴行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將形成一種伴侶間暴力關係的模式,施暴者習慣於這種模式,改變更加困難。肯定地說,忍讓不可能使施暴者減少施暴行為,只會進一步縱容暴力。
  其次,妻子認為“以前認為這是一個家庭矛盾”,這也是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看法:家庭暴力是家務事,公權力不宜介入。這種觀念也是錯誤的,家庭暴力不是“家庭內部矛盾”,它是對基本人權的侵犯,公權力應該介入干涉。
  家庭暴力包括肢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經濟控制等形式。該案例中,包括和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砸東西,貌似沒有直接傷害受暴者的身體,卻傷害了受暴者的精神。
  暴力環境肯定會傷害孩子
  這位妻子反覆強調,“只有一個信念,就是不想傷害孩子”。但志願者明確地告訴她:你讓孩子在這樣的家庭中,已經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了。作為家庭暴力的目擊者,青少年所受負面影響將是深遠的。他們中許多人將傳承暴力,成為未來親密關係中的施暴者。對於目擊暴力的青少年,遮擋暴力不是好的解決辦法,應該和他們一起面對暴力,討論暴力,以幫助他們真正瞭解暴力的性質,從而形成反對性別暴力的價值觀,在他們這一代就阻斷暴力。當孩子對母親說出“不要惹爸爸生氣”的時候,已經說明她內心對暴力的錯誤認識——認為爸爸的暴力是被媽媽“惹”出來的——形成了。所以,與其忙著收拾起被砸壞的東西,忙著讓孩子回到房間里不要面對暴力,不如坐下來,和她分析暴力,一起成長。當然,許多受暴者自身對家庭暴力的性質認識不夠,也沒有這個能力,所以更需要專業的社會工作者的介入。
  這位妻子現在堅持離婚,但丈夫威脅不肯給她孩子的撫養權。志願者建議她註意收集丈夫發生家庭暴力的證據,如果離婚,可以保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至於孩子的撫養權,鑒於十多歲的孩子已經有鑒別能力,法院也會考慮孩子的意見。此外,如果有條件,建議孩子跟母親一起接受心理輔導。
  (原標題:妻子為何要對丈夫揮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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